東京審判法官梅汝璈堂弟自學法律30年:他是我的偶像
發(fā)布日期:2015-04-23 16:25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社南昌4月23日電 題:東京審判法官梅汝璈堂弟自學法律30年:他是我的偶像
作者 蘇路程
23日是參與“東京審判”的中國大法官梅汝璈逝世42周年紀念日,其堂弟梅汝玳在梅汝璈故居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稱,“堂哥將日本戰(zhàn)犯送上斷頭臺,我要向他學習,用法律知識為弱勢群體維權(quán),維護人間正義!
梅汝璈故居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qū)梅村,建于民國初年。因種種原因,故居曾嚴重殘損,幾近倒塌。經(jīng)當?shù)卣迯,恢復舊貌的故居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外開放。
1946年5月,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由中、美、英、蘇等11個國家組成的遠東軍事法庭對日本28名甲級戰(zhàn)犯進行審判。作為該法庭中國代表法官,梅汝璈參與了東京大審判,東條英機等7名日本首要戰(zhàn)犯被判處絞刑。
受梅汝璈的影響,1986年,退休后的梅汝玳自學法律。由于沒有大專文憑,梅汝玳無法報考律師資格證。1990年起,梅汝璈開始以民間律師身份幫人打官司。
在法庭上,梅汝玳的身份是公民代理。多年來,梅汝玳代理過70多起官司,以民事案件為主。他說,“堂哥是家族的驕傲,是我的偶像,我要像他一樣用法律為弱勢群體爭取利益!
梅汝璈故居陳列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中文譯本、東京審判時梅汝璈的日記等史料,以及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部分史料圖等文物。
在史料室,梅汝璈在東京審判時寫下的名句被鐫刻在墻壁上:“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于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暨中國抗日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梅汝玳稱,60多年前的話在今天仍有警示作用。
梅汝玳說,近年來,日本政府否認侵華歷史,日本軍國主義有抬頭傾向!拔覀円欢ú荒芡涍^去的災難,放松對日本軍國主義的警惕。”
出身于江西南昌的梅汝璈,1924年畢業(yè)于清華學校(清華**前身),后赴美國留學, 24歲榮獲法學博士學位,1946年代表中國參與“東京大審判”。1973年4月23日,梅汝璈在北京逝世,終年68歲。(完)
【編輯:金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