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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10問)
2014-07-09 14:38:10 來源: 中公教育 點擊:
1.什么是公務員考試錄用?機關哪些職位應通過考試錄用補充人員?
公務員考試錄用,是指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面向社會采用公開考試、嚴格考察的辦法選拔公務員的制度。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都要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
2.什么是公務員“凡進必考”制度?
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可以簡要概括為“凡進必考”,即凡是進入公務員隊伍就要通過考試,該制度是我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務員制度的一 面旗幟。它所體現(xiàn)的精神實質,既是制度設計的目標,也是制度實施的原則。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對于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和維護社會公平具有重要意義。 從1994年至2004年,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制定考試錄用的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24個,形成了公務員管理環(huán)節(jié)中體系更完善、操作性更強的單項法規(guī)體系。 《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后,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新的考試錄用配套法規(guī)。
另外,不僅僅在錄用程序上嚴格遵守“凡進必考”制度,在公務員的晉升和提拔上也有相應的考試制度。“凡進必考”和“凡晉必考”逐漸結合,公務員考試錄用法規(guī)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減少考試錄用運行成本,遏制用人腐敗提供了有力保障。
3.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有哪些區(qū)別和聯(lián)系?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可以根據(jù)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從考試科目來說,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 考部門自行確定通知,除了對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專業(yè)科目考試。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 同,例如,北京、上海、廣東考的是《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江蘇省今年的考試共分三類,A類筆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傾 向測驗》和《申論》三科;B類和C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除此之外,各省市的招警考試還會增加一門《公安基礎知 識》科目的考試。
因此,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要注意查閱當?shù)卣嫉恼锌己喺拢员阌嗅槍Φ剡M行復習。
從考試時間來說,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已經(jīng)基本固定: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周 末。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自考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另外,各個省市無論從考試時間和命題趨勢上都越來 越相似,聯(lián)考趨勢也越來越明顯。
除了省級考試,各個城市也會有一些零散的考試?忌鷳芮嘘P注各類新聞媒體有關招錄公務員的信息。不過,目前全國各省市公務員錄用工作的趨勢是逐步實現(xiàn)全省統(tǒng)一考試,各個地市或單位不單獨組織考試。
此外,政府還會組織一些選調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的考試,有些部門還會單獨招考。
4.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由誰來組織?
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工作,分別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錄用的主管部門是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的主管部門是省級黨委組織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者經(jīng)其授權的設區(qū)的市級黨委組織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設區(qū)的 市級以下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負責本轄區(qū)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5.公務員考試錄用堅持哪些基本原則?
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公開是指各類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必須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特殊職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報考公務員的法律地位平等;競爭擇優(yōu)是指通過有效競爭的方式對考生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進行考察,更終選擇其中的優(yōu)秀人員。
6.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關都包括哪些單位?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包括中央黨群機關和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詳細